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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全市勘察设计施工图质量与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0〕262号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08-06 [ ] 浏览次数:2514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各市、区住建局,镇江新区城乡建设局、镇江高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质量管理,防范和遏制勘察设计领域安全事故发生,我局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全市勘察设计施工图质量与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从各地上报的所有送检工程清单中随机抽取了16个建筑类项目(居住建筑4项,公共建筑6项,工业建筑6项),3个装饰装修项目和1个市政项目,共计抽查项目20项,涉及勘察设计单位31家、施工图审查机构4家。我局组织专家对受检项目的工程勘察、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设计等内容,以及施工图审查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从抽查结果看,我市勘察设计施工图质量总体情况较好,施工图审查机构工作规范。

二、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施工图文件质量情况

1.常见问题比较集中,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岩土工程勘察的勘探点侧放、腐蚀性试验、试样采集、基坑支护设计等未按规范要求进行;建筑专业的消防、安全防护、防水、绿色建筑等存在设计不到位问题;结构专业的计算模型与参数取值、荷载、构建配筋、构造、设计资料提供等存在不足;电气、给排水、暖通专业问题较分散,无明显的共性问题(详见附件1)。

2.少数勘察设计单位对施工图审查意见中提出的问题不够重视,修改不认真、不到位。在勘察方面,存在设计人员修改内容缺乏与建筑、结构专业设计之间的沟通与信息反馈,未能对审查意见形成闭合等情况;在设计方面,部分设计人员责任心不强,存在回复变更后新产生违反强条等问题。

(二)各专业执行强条情况

1. 建筑类项目

(1)勘察文件:本次抽查的16个项目中,勘察专业无违反强条的项目,勘察行业总体水平较好。

(2)设计文件:本次抽查的16个项目中,建筑专业未违反强条的项目7项,占抽查总数43.7%;结构专业未违反强条的项目4项,占抽查总数25%;电气专业未违反强条的项目13项,占抽查总数81.2%;给排水专业未违反强条的项目10项,占抽查总数62.5%;暖通专业未违反强条的项目7项,占抽查总数43.7%。其中,个别单位施工图文件违反强条较多、施工图质量较差,如天铂小区11#楼项目共违反强条7条,其中建筑专业违反强条4条;绿色装配式建筑构件与制造基地项目2#办公楼辅助用房项目合计违反强条8条。

2. 市政类项目

本次抽查的1个项目未发现违反强条的情况,施工图文件较规范。

3. 装饰类项目

本次抽查的3个项目中,各单位均存在违反强条的情况,个别单位施工图文件违反强条较多、施工图质量较差,如句容建设路(义台街)购物广场室内装修项目暖通专业违反强条8条,且回复变更后多次新产生违反强条。

(三)市场行为方面

部分单位内部质量管理不完善。三级校审制度执行不严,设计图纸的图签栏签署不完整;有些项目的相关岗位由不具备岗位责任能力的人员担任,“建筑与新型材料研发基地建设项目1#楼”为工业项目,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筑师不符合要求。

(四)施工图机构审查情况

1.少数已通过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仍存在漏审现象。本次抽查的项目中,建筑专业共计漏审强条3条;结构专业共计漏审强条5条;电气专业共计漏审强条3条;给排水专业共计漏审强条2条;暖通专业共计漏审强条5条。

2.个别审查机构复审把关不严。个别审查机构对回复整改工作不重视,对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回复修改图纸审查不认真,存在整改不到位仍通过的现象。

三、处理意见

1.对于在本次抽查中发现的质量较差的勘察设计单位(详见附件2),由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及第七十三条对其及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处罚结果于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两个月内报我局。

2.对于本次抽查中发现的各类质量问题,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要切实整改,修正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详见附件1)。各单位的整改工作应在本通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整改结果报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复核。各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应督促各有关单位按时完成质量问题整改,并将整改复核结果填入《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详见附件3),电子反馈表反馈我局(邮箱:775765989@qq.com)。

3.逾期未报整改材料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暂停受理其相关勘察设计业务。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深入反查。各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应根据本次检查反映的问题,深入开展反查工作,对以往的勘察、设计和审查项目展开全面检查,及时改正存在的各类问题。

(二)严格监管。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进一步地规范勘察设计单位和人员的市场行为,充分利用施工图审查信息系统,动态监管勘察设计质量信息,及时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培训。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对勘察、设计和审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进一步增强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法律意识;加强技术问题研讨,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我市勘察设计水平和施工图审查质量。

附件:

1.施工图质量与安全专项检查问题清单.docx

2.抽查中发现的质量较差的勘察设计单位名单.docx

3.质量问题整改情况反馈表.docx

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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