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单位简介 政务动态 抗震防灾 设计审查 绿色建筑 党建公开 理论园地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抗震防灾 > 抗震知识 > 信息内容
为什么要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11-28 [ ] 浏览次数:1979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l、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这是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四川省防震减灾条例》都做了明确规定。这是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也是工程建设的百年大计。

  2、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能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既科学合理又经济安全。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其抗震设防要求不同于一般建设工程,如不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简单地套用烈度区划图进行抗震设计,很难符合工程场址的具体条件和工程允许的风险水平。这种抗震设防,显然缺乏科学依据。如果设防偏低,将给工程带来隐患;如果设防偏高,则会增加建设投资,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3、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使用说明的规定,对于地震研究程度比较差的地区和烈度区分界线两侧各8公里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不能使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必需通过地震安全性评价后,确定抗震设防要求。

  4、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我国抗震设防技术与国际接轨的需要,也是科技进步的要求。随着抗震技术的发展,单一的烈度值已经不能满足抗震设计的需要,而进一步要求根据建设工程的具体条件,提供场地地震动参数(加速度、设计反应谱、地震动时程等),例如对于特大型桥梁、高层建筑等应考虑长周期地震波(远震)的影响。


    

        

首页|机构概况|规章制度|领导信箱|建议咨询|联系方式
Copyright © 2017-2018 www.jrstzx.cn 备案/许可证编号:苏ICP备17069871号
单位名称:句容市城乡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句容市行政服务中心7楼
邮政编码:212400 电话:0511-80770637
苏公网安备321183020007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