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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震等级和设防烈度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7-11-28 [ ] 浏览次数:1790 [ 打印 ] [ 关闭 ] [ 收藏 ]

  一、抗震等级

  抗震等级是设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建筑物重要性分类与设防标准”,根据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等,而采用不同抗震等级进行的具体设计。以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为例,抗震等级划分为四级,以表示其很严重、严重、较严重及一般的四个级别。在中国建筑业中,已经开始严格执行这个等级标准。

  二、设防烈度

  设防烈度是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度。

  确定了抗震设防烈度就确定了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特征周期、设计地震动参数。

  在确定地震作用标准值时,用到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抗震规范》3.2.2指出了加速度和设防烈度的对应关系。

  通俗的讲就是建筑物需要抵抗地震波对建筑物的破坏程度,要区别于地震震级。

  设防烈度取值的标准:是基本烈度,就是一个地区在今后50年期限内,在一般场地条件下超越概率为10%的地震烈度。其具体的取值根据抗震规范中的抗震设防区划来取值。比如说北京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三、抗震等级和设防烈度的关系

 

  所有抗震等级一般由设计单位根据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特点考虑的抗震等级,不是说抗震设防烈度是多少,抗震等级一定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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