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工信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墙改〔2019〕655号)和《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墙材专项基金清算返退工作的通知》(苏工信墙改〔2019〕779号)文件要求,凡2017年4月1日前向句容市财政局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收款的建设项目,未办理专项基金返退结算的,请按照苏财综〔2008〕43号《江苏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办理返退结算;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收款清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30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句容市墙改办办理清算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清算登记的,该专项基金预收款将全额结转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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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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