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程序化,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执法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1、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党风、行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规定,做到令行禁止。
2、遵守国家法律,坚守工作岗位,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3、贯彻执法有关抗震设防、墙材应用与绿色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的法规、规章。
4、加强抗震设防、墙材应用与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的法规、规章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5、现场执法必须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区域内,根据单位安排,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6、严格执法,遵循合法性、合理性、公正性、效率性原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在执法过程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正确的法律、法规,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对执法行为负责。
8、在执法过程中,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权钱交易,办人情案,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处罚,不得随意变动。
9、严格使用和管理行政执法人员证件及各类执法文书。
10、负责制作执法文本并使用文本规范。整理归档已办结的案卷,做到资料齐全整齐规范。
|